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1年中国科协将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推荐。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系统内所管理的单位,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的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的单位。申请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单位或机构可选择相应推荐单位中的一家提交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方可参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各推荐单位负责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和《办法》所附《认定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推荐。
2.初评。中国科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3.终评。中国科协组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4.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科协予以认定命名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申报要求
广东省植物学会可以向中国植物学会推荐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如计划通过本学会申报请在10月30日前联系学会,可按照附件中最后一部分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提前准备材料。
学会申报联系人:
赵老师,020-38314070,xuehui@scib.ac.cn
附件: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科协办发普字〔2021〕26号